法律专家线上讲座,给家长提了五点建议

来源:北京十二中发布时间:2021-12-09
\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发挥家长对子女的执法懂法守法的监督引导作用,给孩子营造一个最优化的成长空间。北京十二中朗悦学校聘请房山区社区教育中心外聘教师、校园安全法律专家朱律师为全校家长及教师们带来一场法治讲座。

  朱律师首先解读了什么是“双减”政策,双减政策下家长应该怎么做,并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家长们家庭教育决定孩子的一生,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最大保障,父母是孩子永不退休的班主任。朱律师为家长们提出了5点建议:家长要1.做孩子的“学习引航者”2.做孩子的“成长引路人”3.做孩子的“习惯养成师”4.做孩子的“品格锻造者”5.做孩子的“人生规划师”。

  接下来朱律师讲述了父母及监护人的责任:遵循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依法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未成年人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等。

  朱律师还提到家长的意识担当:要与老师相互配合,支持老师,相信老师们的专业精神、与老师保持良好的沟通。责任意识是陪伴、养育、以身作则;质量意识是专注培养孩子自控力、专注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与老师携手共同助力孩子成长;陪伴意识是家庭是孩子成长的主阵地,家庭教育是最重要的教育。

  朱律师对校园欺凌方面为家长提出三个小贴士:事前的预防与教育,事中的控制和处理,事后的总结及反思。家长们要注意这些迹象,孩子或已遭暴力:1.身体伤害 孩子身体表面无故出现淤伤、抓伤等人为伤痕,很可能是遭遇暴力,如果孩子大热天常穿长袖,可能是想遮掩;2.个人物品丢失或损坏 如果孩子的鞋子、首饰、文具等个人物品经常丢失或破损,就要留心了;3.如厕习惯改变 孩子非得回家才上厕所,学校厕所很可能成为暴力场所;4.自尊心受挫 孩子回到家常带着伤心、沮丧情绪,很可能在学校受到言语诽谤等精神方面的伤害;5.自我伤害倾向  孩子任何形式的自我伤害甚至自杀行为,家长都要高度重视;6.不愿上学  孩子非常不想上学,甚至逃学、装病请假,可能是在学校被人排挤、欺负;7.睡眠问题 失眠、噩梦、尿床等问题也是孩子遭受暴力侵害的表现之一。

  家长们要告诉孩子:防范暴力,这样做!

  1.结伴而行:上下学尽可能不要一个人。

  2.低调:孩子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太招摇。

  3.避免冲突:在学校别主动找事,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

  4.按时回家:上下学、独自出去找同学玩时,不要走僻静、人少的地方,要走大路,要及时回家。

  最后,朱律师还带领所有听讲座的家长们齐声朗读了一段话:管得住自己,你是习惯的主人,管不住自己,你是习惯的奴隶,做主人,还是做奴隶,全在于自己的选择。整个讲座过程家长们都认真聆听,希望朱律师的讲座能够对家长们今后的家庭教育有所启发,为各位家长能够成为更加优秀的父母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