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志愿服务评选方案

来源:北京十二中发布时间:2017-01-04
一、        评选项目
1.      优秀志愿服务团体:
1)班级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有特色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2)班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1年或近半年内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3)班级志愿服务活动有方案、有专人组织、效果良好;
4)团体在“志愿北京”平台完成注册(截止到2016年12月23日)。
2.      优秀志愿服务个人:
1)在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
2)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学期或近半年参与次数不少于3次;
3)在校外志愿服务活动中有典型经验或定点服务基地的优先考虑。
二、评选步骤
1.团委会代表和班级代表评审;
2.学生部、学生活动中心、团委会审核。
三、评选说明
1.优秀志愿服务团体将参考“志愿北京”平台班级使用情况和志愿服务中期汇报内容;
2.每班至多可申报10名“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申报人需填写纸质版申报表、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电子照片、视频等;
3.电子材料在2016年12月31日中午14点前以班级+姓名+志愿服务个人材料为文件名(例如初二3班丁一志愿服务个人材料)打包发送至学生部邮箱xshb12@163.com,纸质版材料2016年12月31日中午14点前上交办公楼四层团委办公室。
4.评选结果通过电子屏、校园网等形式公布。
 



 
北京十二中学生成长指导部
北京十二中学生活动中心
 北京十二中团委会
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