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尹航同学见义勇为受表彰

来源:北京十二中发布时间:2007-01-15
  2007年1月11日,"丰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命名表彰暨英雄事迹报告会"在丰台区驻区部队礼堂隆重举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北京市民政局、丰台区委在大会上授予我校尹航同学在内的两名同志"丰台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称号;丰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阎满成,副区长吕仕杰等领导亲自为尹航同学颁发证书并赠送了《卢沟豪情——丰台区见义勇为英雄谱》一书。

 

  2006年暑假里的一天,我校高二(3)班尹航同学和母亲一起经过右安门护城河,发现很多人在河边围观,到近前发现,原来一位青年在河边行走时不慎落入河中,此时200多名围观群众无人敢下水营救。就在这危急的关头,尹航同学来不及和母亲商量,纵身跳进河水中,和相继跳入河中的其他人一起将落水青年奋力救起,围观的群众爆发了热烈掌声和欢呼声。尹航的母亲对尹航同学的行为十分支持,并立即开车将落水青年送到附近的医院抢救,当青年转危为安时,尹航和他的母亲早已悄悄离开了医院,没有留下姓名。经过多方查找,终于被丰台区相关部门获知此事,而此时,无论是学校还是班级,都还不知道这件事情,很多老师都是在前天的丰台有线电视台的新闻报道中得以了解这件事情。
  尹航同学平时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是一名积极向上的学生,和全班同学一起为班级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更多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敢于奉献,这就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当代中学生的精神风貌。
  惊天动地的英雄毕竟是少数,平凡的英雄最让人感动。我们为学校有这样一名优秀学生感到高兴,更为他能在危机时刻挺身而出、勇救落水青年而感到自豪和骄傲,他的事迹和精神值得弘扬和学习。学校决定,授予尹航同学"见义勇为的优秀学生"称号,号召全校师生向尹航同学学习。李校长亲自宣布对尹航同学的表彰决定,并给尹航同学披红戴花、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