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二中李有毅校长当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届特邀监督员

来源:北京十二中发布时间:2008-10-20
  2008年6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五届特邀监督员聘任大会,高院全体党组成员、北京市76位特邀法院监督员参加会议。我校李有毅校长作为人大常委被聘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并应邀参加了会议。
  据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推进司法公正,自1987年开始实行聘任监督员制度,共聘任过四届。第五届监督员任期为3年,主要职责是对北京市三级(基层、中级、高级)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76位监督员是按照严格的程序遴选出来的,其中58位是北京市人大代表,10位为北京市政协委员,还有3位北京市高校的著名专家学者、工青妇代表等。